“临沂之争”下企业到底欠缺什么?

        山东临沂铁腕治污,环境好转了,但有媒体报道,对数十家企业采取严厉的停产治理措施后,造成了工人失业、资金链断裂等危险,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但仔细分析争论始末,我们发现,一些企业欠缺现代企业必备的基本意识,急需补课。
        缺少法律底线意识守法是底线,这是企业存在的底线,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企业更应该增强法治思维,依法发展,依法生产。
        在《环境保护法》修订之时,就有业内专家呼吁,我们需要一部违法成本高的环保法。如今,新环保法实施已过半年,并已“露出了牙齿”,这让习惯“越界”生存的企业很不适应。
        为什么以前可以“补票”,现在却不行了?为什么以前可以无视的整改通知,现在却要被按日计罚甚至关停?为什么之前的偷排可以罚款了事,现在却会面临刑事问责?
        对于此次临沂部分被关停企业的表现,北京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杜少中认为,这是因为以往的执法太温柔。
        确实如此。比如,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长期处于未批先建的违法状态,在此次被停产整治之前,临沂市环保局曾21次下文责令其整改,但企业一直置若罔闻。所以,现在一旦严格起来,企业就受不了了。
        新环保法严就严在要通过严格执法让法律威严落在实处,严惩环境污染行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但是,不少企业欠缺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对环保违法不当回事,觉得总有事后补救的办法。
        陕西咸阳一家企业因超标排污等违规行为在今年初被环保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但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使得这笔罚款升至1580万元。面对罚单,企业想的不是如何整改,而是将环保部门告上法庭。企业负责人给出的理由是认为罚款数额过高,同时觉得处罚依据并不充分。后来在当地政府部门协调下,企业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冷静之处,主动撤诉,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
        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查处的环保违法违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企业应从中看到一个鲜明的态度和趋势:我国要向污染宣战,法律不是摆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严惩。对于企业来说,在法律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该是最起码的前提,必须放弃侥幸心理,树立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意识。
        缺少环境成本意识当前,我国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那么,到底是谁消耗了环境资源?毋庸置疑,长期以来,环境一直被低价、廉价甚至免费使用,企业没有环境成本的意识,更没有意识到环境成本是企业本应承担的内部成本。
        临沂这次被关停的企业确实创造了一定的经济价值,也为当地贡献了一定的税收和就业,但相比其对社会造成的污染危害、对当地生态和人民健康造成的影响,计入环境成本后,它们的这些贡献必然要打折扣。因为治理污染需要很大的投入,未来社会要投入更多成本去偿还这些环境欠账。
        仅以煤炭行业为例,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研究院去年发布的《煤炭环境外部成本核算及内部化方案研究》报告,每吨煤炭环境外部成本达204.76元,相当于当年煤炭价格的28%。其中,煤炭燃烧带来的空气污染公众健康损失、矿区职工健康损失最大,分别为2117亿元、934亿元,占总外部成本的55%。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以往企业几乎在免费使用环境资源,企业似乎也习惯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几十年了,就是这么发展过来的,很少有企业觉得对环境、对公众亏欠。但是,在环境资源越来越稀缺的今天,在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的今天,企业必须意识到,环境成本本来就是企业应该承担的内部成本,企业必须纠正这种认识上的误区。
        天下本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企业免费享用环境红利多年,已到了承担环境成本,欠账还钱的时候。全国很多地方开始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这是提高环境成本的好办法。企业要想排污,需要先花钱购买排污指标。这让一些企业不好接受,不是已经缴纳了排污费了吗,为什么排污指标还要花钱购买?
        环境成本与经济效益并不相悖,从长远看,推进环境整治将会有效降低总的社会成本,倒逼企业绿色升级、转型。所以,企业必须尽快适应转变,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正确认识企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自觉从各方面降低自身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对社会、对环境都多一点正向的贡献,少一些破坏。
        缺少创新求变意识当前,我国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那么,到底是谁消耗了环境资源?毋庸置疑,长期以来,环境一直被低价、廉价甚至免费使用,企业没有环境成本的意识,更没有意识到环境成本是企业本应承担的内部成本。
        临沂这次被关停的企业确实创造了一定的经济价值,也为当地贡献了一定的税收和就业,但相比其对社会造成的污染危害、对当地生态和人民健康造成的影响,计入环境成本后,它们的这些贡献必然要打折扣。因为治理污染需要很大的投入,未来社会要投入更多成本去偿还这些环境欠账。
        仅以煤炭行业为例,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研究院去年发布的《煤炭环境外部成本核算及内部化方案研究》报告,每吨煤炭环境外部成本达204.76元,相当于当年煤炭价格的28%。其中,煤炭燃烧带来的空气污染公众健康损失、矿区职工健康损失最大,分别为2117亿元、934亿元,占总外部成本的55%。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以往企业几乎在免费使用环境资源,企业似乎也习惯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几十年了,就是这么发展过来的,很少有企业觉得对环境、对公众亏欠。但是,在环境资源越来越稀缺的今天,在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的今天,企业必须意识到,环境成本本来就是企业应该承担的内部成本,企业必须纠正这种认识上的误区。
         天下本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企业免费享用环境红利多年,已到了承担环境成本,欠账还钱的时候。全国很多地方开始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这是提高环境成本的好办法。企业要想排污,需要先花钱购买排污指标。这让一些企业不好接受,不是已经缴纳了排污费了吗,为什么排污指标还要花钱购买?
        环境成本与经济效益并不相悖,从长远看,推进环境整治将会有效降低总的社会成本,倒逼企业绿色升级、转型。所以,企业必须尽快适应转变,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正确认识企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自觉从各方面降低自身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对社会、对环境都多一点正向的贡献,少一些破坏。
        缺少社会责任意识
        这些年,不少企业开始接受社会公民的概念,但对怎么做好社会公民,很多企业还没有清晰的意识。有的企业对社会责任理解偏颇,以为自己捐款了,做慈善了,就是社会公民。但最关键的是,企业应该积极为社会创造正面价值,不要给社会带来负担和伤害,这才是企业称其为公民的本分。
        现在,不少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的承诺还只停留在口头上,责任意识和契约精神匮乏。另外,守法永远是企业的底线,对于违法企业来说,再怎么宣扬企业社会责任,也无法掩饰其违法的本质。
        近年来,国内很多地区在陶瓷企业中推行“煤改气”,但步履维艰,原因就是天然气比煤炭贵。最近在山西朔州的怀仁和应县两地,已经完成“煤改气”的陶瓷企业因天然气价格改革,又重新回头用上了煤。这个事例说明,企业出于成本考虑选择替代能源无可厚非,但达标排放是基本前提,这种不能达标的能源“逆替代”,暴露了企业对经济利益赤裸裸的追求,对环境质量和公民环境权益的漠视。
        相比而言,很多跨国公司都把“企业公民”作为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并积极实践。有跨国企业负责人表示,“如果你的公司是一家正在寻求在国际市场上市并且有国际投资者参与的公司,你会发现公司的声誉能对股价产生影响,公司的声誉越来越由公司在环境和社会中的表现而非仅由经济上的成功所决定。”
        当今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位置,企业要想生存,想做大做强,必须主动适应越来越严格的环境监管要求,尽快在有缺陷的方面补课。
        首先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企业,而不是总在守法与违法的边界游离;投资、确定发展方向时,要多算算环保账,看看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怎么解决。总之,要实实在在地从战略、意识、管理、生产等各个层面实现绿色转变,企业才有长远发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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